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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近20万国企下岗职工重新上岗

1998-06-11 来源:光明日报 朱伟光 我有话说

本报哈尔滨6月10日电(记者朱伟光)记者在今天召开的黑龙江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把实施再就业工程作为全省的头等大事来抓,通过实行专题推进组专题推进和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全省再就业工作迅速取得新的进展。今年以来,有19.3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再就业。

黑龙江省是国有企业比重较大的省份之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总数多达55万人,居东北三省之首,占全国下岗职工总数的8.7%,而且这种压力还在加大,预计到年末可达80万人。面对这样一种再就业的形势,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把职工的冷暖挂在心上。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普遍实施“一把手”工程。省委书记徐有芳、省长田凤山亲自担任全省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继省政府与各地市政府签订再就业工作责任状后,市级政府与县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重点企业层层签订了再就业工作责任状,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责任网络。各地在省里有关再就业政策框架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制定完善了再就业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他们在认真总结和坚持带资安置、转岗安置、务农安置、退养安置、输出安置、招工安置、自谋安置等再就业做法的同时,进一步拓宽再就业渠道。一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非国有经济。通过重点发展旅游、信息、商饮服务、交通运输、环保绿化、商品配送、社会服务等第三产业,积极吸纳国企下岗职工。二是挖掘国有企业本身的安置潜力。企业、行业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通过启动闲置资产、兴办劳服企业、行业内部调剂、发展非主体产业和替代产业,增加就业安置容量。三是发挥全省农业资源丰富的优势,支持企业富余人员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向农牧渔业分流。四是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引导下岗职工面向社会需求,发挥个人特长,从事个体私营经济。五是扩大劳务输出。加强劳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交流,积极组织和扩大与俄、韩、日等国及省外的劳务输出,扩大再就业空间。六是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帮助下岗职工重新上岗。七是抓紧实施大型基建、技改项目,特别是高新技术项目,创造一批新的就业岗位。同时还积极抓住国家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发展相关产业,吸纳劳动力就业。据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末,全省共建219所再就业服务中心。全省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已发展到1440多所,职业培训场所达到1650多处,社区服务中心已发展到2860多个,形成了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有效运行机制,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徐有芳告诉记者,省委和省政府有决心,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和再就业问题,前三年重点解决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和再就业问题,力争每年再就业人数大于当年下岗人数;今年确保安置65%以上的新下岗职工再就业,要按规定使每个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拿到基本生活费,争取其中55%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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